一、建设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和性质
项目名称: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长岭分公司炼油一部液化气脱硫醇清洁化生产改造项目
项目地址: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长岭分公司现有厂区内
建设项目性质:技术改造
项目位于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长岭分公司炼油一部液化气脱硫醇现有装置内。改造内容主要包括:(1)液化气预处理部分,将胺液回收器改为“水洗+预碱洗”的两级液化气预处理,达到彻底脱除脱硫醇进料焦化液化气和催化液化气中的硫化氢、胺液、二氧化碳等杂质;(2)碱液氧化再生部分,将液相氧化再生改为固定床氧化再生,达到降低液化气中液态烃总硫含量;(3)新建尾气循环压缩机部分,实现液化气深度脱硫醇,达到脱硫醇尾气循环使用不外排。
2、环评文件审批
2020年12月委托湖南华中宏泰检测评价有限公司编制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2021年4月,获岳阳市生态环境局审批通过,审批意见号:岳环评【2021】19号。
3、施工期环保措施
项目施工内容环境保护内容主要包括,运输使用符合标准的车辆;施工生活废水经排入厂区污水管网;隔声减振;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处理,施工期间拆下的旧设备、旧管线沾有碱、油类等物质,属于危险废物,拆除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拆除,拆除后由有资质单位当天运走进行处置。施工期的影响随施工期结束而消失。
4、项目主要内容
(1)液化气预处理部分:新增1座水洗混合器、1座液化气预处理罐、1座预碱洗混合器、1座液化气预碱洗罐;碱液氧化再生部分:更换碱液氧化塔、更换三相分离罐、新增1台混氧器、1台氧化再生塔、1台脱硫醇溶剂罐;循环压缩机部分:新增1台循环压缩机、1座尾气分液罐。
(2)公用工程及辅助工程,用水由长岭分公司内现有供水系统提供;排水依托厂区现有污水管网,进入长岭分公司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入长江;用电来源长岭分公司厂区北部110kV变电所一座(即“110kV长炼一站”)。
环保工程,项目含碱、含油废水和初期雨水进入长岭分公司**污水处理厂进行隔油和浮选后再送长岭分公司第二污水处厂处理达标排放长江。碱液氧化废气通过循环压缩机对尾气升压至混氧器中,将尾气循环使用。装置区无组织废气污染防治措施主要是采用全密封设备,于生产车间分片区布置泄漏检测仪器,一旦发生非正常泄漏事故,立即采取堵漏措施。固废主要为碱液氧化塔产生的废催化剂和不可再生的废碱液,废催化剂收集后暂存于长岭分公司危险废物暂存库房中,统一交有危废资质单位处理。废碱液送入长岭分公司污水汽提单元或1#催化烟气脱硫装置。通过隔声减振等措施降低噪声影响。
5、项目竣工日期
竣工日期:2021年7月1日
二、环境保护设备概况
本项目环境保护设施具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2.1废水
项目含碱、含油废水和初期雨水进入长岭分公司**污水处理厂进行隔油和浮选后再送长岭分公司第二污水处厂处理达标排放长江。
2.2废气
碱液氧化废气通过循环压缩机对尾气升压至混氧器中,将尾气循环使用。装置区无组织废气污染防治措施主要是采用全密封设备,于生产车间分片区布置泄漏检测仪器,一旦发生非正常泄漏事故,立即采取堵漏措施。
2.3噪声
项目通过对设备采取隔声、消声、减振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
2.4固废
固废主要为碱液氧化塔产生的废催化剂和不可再生的废碱液,废催化剂收集后暂存于长岭分公司危险废物暂存库房中,统一交有危废资质单位处理。废碱液送入长岭分公司污水汽提单元或1#催化烟气脱硫装置。
2.5环境保护管理
公司建立了《安环管理制度》和《环境保护风险应急预案》及《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制度和预案明确了安全环保管理负责人员,加强生产设备和污防设施的维护管理,确保污防设施正常运转,确保各污染物达标排放。
三、信息公开情况
本项目《环保措施落实情况报告》等信息通过湖南昌旭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网站主动向社会公开。
四、存在问题和整改措施
本项目已对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要求,无存在问题,在今后调试及运营过程中,将进一步完善相关环境管理制度和现场管理。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长岭分公司
二〇二一年七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