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令第682号),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长岭分公司炼油一部液化气脱硫醇清洁化生产改造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监测报告及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长岭分公司炼油一部液化气脱硫醇清洁化生产改造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
建设单位: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长岭分公司
建设地址: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长岭分公司炼油一部液化气脱硫醇装置内
公示内容:项目竣工验收检测报告、项目竣工验收意见(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2年2月18日-2022年3月18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联系人:江磊
联系电话:18216363615
附件一:1、液化气脱硫醇-验收
附件二:2、液化气脱硫醇-验收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