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公司于2021年4月委托湖南华中宏泰检测评价有限公司编制完成了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长岭分公司炼油一部液化气脱硫醇清洁化生产改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岳阳市生态环境局于2021年4月对该项目进行了批复(岳环评[2021] 19号)。项目申请开工时间为2021年5月。
项目为技术改造,位于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长岭分公司炼油一部液化气脱硫醇现有装置内。改造内容主要包括:(1)液化气预处理部分,将胺液回收器改为“水洗+预碱洗”的两级液化气预处理,达到彻底脱除脱硫醇进料焦化液化气和催化液化气中的硫化氢、胺液、二氧化碳等杂质;(2)碱液氧化再生部分,将液相氧化再生改为固定床氧化再生,达到降低液化气中液态烃总硫含量;(3)新建尾气循环压缩机部分,实现液化气深度脱硫醇,达到脱硫醇尾气循环使用不外排。
项目污染防治设施建设情况
(一)废水。项目含碱废水经污水汽提装置预处理,再进长岭分公司**污水处理场进行隔油和浮选后再送长岭分公司污水处理场处理达标排放,含油废水和初期雨水进入长岭分公司污水处理场处理达标排放长江。
(二)废气。碱液氧化废气通过循环压缩机对尾气升压至混氧器中,将尾气循环使用。装置区无组织废气污染防治措施主要是采用全密封设备,于生产车间分片区布置泄漏检测仪器,一旦发生非正常泄漏事故,立即采取堵漏措施。
(三)噪声。项目通过对设备采取隔声、消声、减振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
(四)固废。固废主要为碱液氧化塔产生的废催化剂和不可再生的废碱液,废催化剂收集后暂存于长岭分公司危险废物暂存库房中,统一交有危废资质单位处理。废碱液送入长岭分公司污水汽提单元或1#催化烟气脱硫装置。
(五)环境保护管理。公司建立了《安环管理制度》和《环境保护风险应急预案》及《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制度和预案明确了安全环保管理负责人员,加强生产设备和污防设施的维护管理,确保污防设施正常运转,确保各污染物达标排放。
我公司已于2021年7月开始设备调试,原定结束调试时间为2021年10月,验收完成时间为2021年12月,现因设备运行不稳定等原因,特申请延期环保验收至2022年7月。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长岭分公司
2022年2月18日